8月21日,丽水中院举行第三届特约监督员聘任活动暨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李晓为新一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柳启东主持。本届特约监督员共聘任21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政机关、政法系统、新闻单位、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代表组成,熟悉社情民意,涵盖各行各业,具有广泛代表性。
“接过聘任书就是接下了责任,这一刻感受到的不仅是光荣,更是使命。”“我将努力当好监督员和联络员,及时把来自基层、群众和企业的声音传递给法院,监督法院履行职责。”“希望通过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这些形式,更好认识法院、了解法官,把我们丽水法院司法为民的故事宣传好。”会上,各位特约监督员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肯定、理解和支持,表明履行监督职责、助力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决心,并对法院工作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
“感谢大家的真知灼见,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不断改进各项工作。”李晓表示,各位监督员满怀法治情怀,主动参与监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真正帮助我们发现解决问题、做实做优工作。围绕如何开展好监督履职工作,李晓向特约监督员提出4点希望——
发挥好“镜子”作用,为改进法院工作“多谏言”。立足本职、积极监督,通过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走进法院、走近法官,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直言不讳提出批评建议,帮助我们防风险、治未病、改作风,把案件办得更公正、更高效。
发挥好“桥梁”作用,为传递群众需求“多呼吁”。当好人民群众的“联络员”、社情民意的“情报员”,及时传递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和期盼,帮助我们更好地找准司法为民的着力点、切入点,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发挥好“智库”作用,为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多支招”。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特点,在提升诉讼服务、促推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着力,帮助法院在办好案件、做好服务、管好队伍、树好形象上多出主意、多想办法、多谋思路,为加快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
发挥好“宣传员”作用,为传播公正司法正能量“多发声”。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联系广泛、代表性强等优势,多向社会、向群众讲述法治好故事、传递法治好声音,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共同营造与丽水绿水青山自然生态相得益彰的司法生态。
就如何服务保障特约监督员履职,李晓要求,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理念,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畅通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反馈渠道,全力支持特约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