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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遂昌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质量建设年”活动要求,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面提升审执质效。截至6月底,“七升五降”数据中,有7项排名全省前10名;其中,民事刑事一审当庭宣判率同比上升23%,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16%。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审判管理”一把手机制。院长亲自过问、分析研判、协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定期主持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审委会听取长期未结案汇报会,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6、9、12”案件督办机制。规定从立案起超过6、9、12个月的未结案件分别由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督办,严格要求承办人按照“四定要求”上报“一案一策”,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对案件研究会办,实行挂图作战、逐案消号。目前,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实现清零,同比下降50%。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建立“无纸化”协同管理机制。制定《案件审限管理办法》,推行“线上流转+无纸化”审批,明晰审批权限,强化留痕管理,针对公告送达、多次庭外和解等痛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自我加压,着力破解拖延审限的“痼疾”。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建立质效数据“三色预警”机制。实行“红黄绿”管理系统,将平均审理天数、民事刑事一审当庭宣判率、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民事公告送达率等质效指标数据按全市排名标红黄绿码,实行动态管理、红色预警、定期通报。目前发布审管通过提示18期、“三色预警”5次,宏观层面把控全院质效动态,微观层面把握审执工作节奏。(遂昌法院 吕凯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