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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高院、市委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的有关要求,市中院出台实施意见,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三服务”活动,为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奋力书写践行“两山”理念新篇章,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主要内容:一是以帮助企业升级转型为重点,开展深入企业、服务企业活动。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思维、工具和方法,加强对涉企法律问题的分析研判,常态化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提出防范法律风险建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司法裁判对市场的规范、指引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院企走访联络,进一步完善法院领导干部服务企业联系点制度。积极参与信用丽水建设,健全诉讼诚信档案,及时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二是以解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重点,开展深入群众、服务群众活动。持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广覆盖的网上诉讼便民体系。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认真对待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以帮助基层优化社会治理为重点,开展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实施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化基层司法服务乡村振兴,严惩农村贪腐行为,加大涉农执行力度,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品牌建设,重点把握法庭功能延展、专业建设、特色工作等,集中培育和打造一批司法品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队伍。(李雪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