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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龙泉法院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多措并举灵活开展修复活动,探索修复性生态环境司法运用,破解生态修复难题。2016年至今,共审结涉环资案件52件,其中,刑事涉案人数79人,促使18名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收取生态修复基金2万余元。主要做法:一是注重原态修复机制。在判决书中写入补种复绿情况,作为量刑重要参考数据。2016年以来,对失火、滥伐林木等涉毁林案件适用“补种复绿”16人,发出“补植令”“管护令”等11份,有效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真正实现环境修复、刑事惩罚、教育罪犯相统一。二是探索代偿修复机制。责令被告人在一定年限内履行新种植树木的抚育、管护等“劳务代偿”责任,并与林业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被告人的补种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全面掌握、定期验收,有效保证补种树木的存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