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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号,松阳法院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举行院校合作签约授牌仪式,为该院学生提供实习锻炼的平台。该校实训中心孙承省主任、应用法律系党总支书记唐长国等一行出席。主要做法:一是以沟通达合作。院长带队赴杭州与学院主要负责人对接沟通,就院校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学院负责人带队到松阳实地考察并妥谈相关事宜后,第一批实习生4名到该院进行“试点”合作。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通过院校合作为该院定期输送实习生,利用该平台广泛开展交流培训、实践研究。二是以制度立规矩。出台《实习生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来院实习生的管理,明确实习生接收程序、实习时间、日常管理、纪律教育,规定实习生在工作、食宿、上班以外时间应遵守的14条规定。对于违反工作和审判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实习资格,通报学校予以批评教育,并取消所在高校或本院担保人今后推荐介绍实习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三是以实践促成长。接收实习团队负责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工作,各团队指定1名政治、业务素质好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实习生的指导人,负责指导实习生在本院的工作,解答实习生工作中提出的疑难问题。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亲身参与审判辅助和司法行政工作。3―4月,4名实习生在不同岗位,共参加32场开庭,8次押解,辅助整理装订卷宗102卷,送达61次,协助完成材料13份,参与策划活动3场,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松阳法院 潘耶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