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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丽水中院实施文化建设“四大工程”,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引领作用,丰富法院工作内涵,成效明显。一是实施法治文化工程,营造良好氛围。全新改造的诉讼服务中心,依托1条中华法治文化长廊、3面法治文化背景墙、6块法治文化石碑,直观展示中华传统法治文化和丽水本土法治文化,让诉讼群众在法治文化礼堂中接受法治熏陶与教育。二是实施党建文化工程,提升支部活力。在院史室(文化中心)建立党员活动阵地,搭建党员信息化平台,宣传展示党建文化,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该平台充分运用6块多功能互动屏幕,公示党建相关规章制度,展示党员一句话承诺,并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呈现各项党建活动。三是实施青年文化工程,搭建发展平台。创新文化活动载体,丰富青年干警生活。组织30余名青年党员、共青团员在万地广场开展“红色快闪”活动,展示法院青年风采,得到团省委、团市委的高度肯定。首创《享•说》演说会,每年举办4期,每期3名年轻干警走上舞台分享演说。四是实施正义文化工程,彰显法院精神。自主设计院训院徽,强化正义文化引领。提炼“明法、善法、慎法、丽法”院训,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刊发。院徽由甲骨文“丽”和“水”组成,设计成天平的形状,引领丽水法院人树立执法如山、公平如水的司法正义观。(李雪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