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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庆元法院与福建政和法院签订《司法互助协议》,建立司法互助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化讼。主要内容:一是构建一个网络。分别由两地法院牵头,相关涉诉辖区乡镇或部门等单位组成大调解机构,加强接壤区域大调解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沟通,共同开展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及化解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边界联动“大调解”网络。二是加强三个联合。即联合防范、联合调处、联合宣传。定期、不定期对跨地区的共性矛盾纠纷实行相邻乡镇之间、村组之间的联合排查,制定完善调处预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案件,由两地法院互相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根据两地民俗民风、产业特征上存在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服务的交流和互助。三是创建四个机制。建立边界交流协作互访机制,每年互访、交流工作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边界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跨地区纠纷排查、评估、预警工作。建立边界多元调解工作机制,重大、疑难、复杂跨区域纠纷由边界区域两地法庭、乡(镇)村“大调解”联动调解组织进行联合调处。建立边界跨域立案互助机制,属两地管辖的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向当地法院或法庭申办立案事务,该法院或法庭应代为提供接收、转送起诉(申请)材料等服务,并协助受诉法院办理登记立案工作。 (邹明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