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丽水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
网站地图
举报投诉
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法院简介
管辖范围
法院新闻
工作动态
新闻发布会
诉讼服务
诉讼指南
常用文书
12368服务平台
法院公告
通知公告
开庭公告
听证公告
减刑假释
审务公开
工作报告
部门预决算公开
执行公开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网络司法拍卖
执行惩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丽水中院
>
法院新闻
>
工作动态
龙泉法院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推进庭审实质化
发布时间:2016-06-06
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刑事审判质量,4月份,龙泉法院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推进庭审实质化建立协作机制,并形成会议纪要。协助机制实施以来,刑事案件上诉率9.09%,同比下降2.34%,快速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较之前庭审时间缩短近1/2。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简案快办。进一步细化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针对多发的危险驾驶、盗窃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同时,公检法三家专门成立侦查、公诉、审判快速办理案件办案小组,实行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开庭,简化文书制作、审批和庭审程序。其中,法院对于适用快速办理机制轻微刑事案件,一般在五个工作日是内审理终结,最长不超过十日。二是强化出庭作证。对案件中言词证据的合法性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嫌疑,对专业鉴定结论不能释明等情形,明确公安、检察机关要派侦查人员、法医等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否则法院将综合全案,依法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三是强化证据收集。针对涉毒、涉黄、贪污贿赂等案件被告人不认罪或当庭翻供率高情况,侦查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第一手证据收集,确保取证合法,对上述案件所有讯问笔录均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加大收集实物证据力度,完善证据链条。(余祖鹏)
上一篇:
市法律援助中心丽水民革市委会工作站入驻
下一篇:
缙云法院试行民商事案件网络公告送达效果好
【
打印此文
】 【
关闭窗口
】
主办: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01号(大洋路与人民街交叉口) 全市统一服务热线:0578-12368
建议使用IE8以上,1280×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