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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多项措施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5-08-17
近年来,丽水两级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强化观念引导、制度保障、联席督办等措施,有力推动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1-7月,全市法院一审受理行政案件187件,审结96件,同比分别上升192.2%和50%,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1.46%,其中中院、莲都、松阳等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均达到100%。主要做法:一是强化观念引导。定期选派行政审判业务骨干赴市县区政府部门开展行政诉讼知识培训17次,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连续2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对全市法院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开庭前随《应诉通知书》寄送自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提示履行法定义务。二是强化考核问责。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评和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行政首长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单位,建议市政府发布《政府情况通报》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三是强化分析通报。主动加强与市县区政府法制部门联系,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集中通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情况,对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交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四是强化反馈备案。在行政案件审结后,涉案行政机关应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报法制办备案。法院除将相关裁判文书副本抄送法制办外,还对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进行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发布司法建议,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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