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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法院“三个强化”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发布时间:2015-08-17
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莲都法院多举措加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审判工作,去年以来共审结该类犯罪案件26件,判处被告人70人次,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62人次。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依法从严惩处。抽调2名有丰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审理经验的法官,以及2名具有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职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专门审判小组承办该类案件,统一裁判标准,并通过严格缓免刑适用、对缓刑人员宣告禁止令、加强罚金刑适用力度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剥夺被告人非法获利及再次犯罪的资本。二是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快速办案机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办案效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良性互动,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发送司法建议1份、审判白皮书1份。三是强化法制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微博直播庭审、组织主题公众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如8月7日,该院对7起涉“铝馒头”、“染色熟食”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邀请70余名个体工商户旁听案件庭审,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充分展示法院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增强威慑力。 (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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