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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日前,遂昌法院会同县检察院建立重大民商事案件监督机制。截至目前,共邀请县检察院诉中监督12件民商事案件,其中9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均未发生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良好效果。主要做法:一是界定评估范围。严格落实诉讼风险评估机制,将涉拆迁安置、落实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的、党委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的或其它社会关注度高的等六类敏感案件作为重大民商事案件风险评估的重点。二是规范操作流程。要求案件承办人动态评估承办案件的处理全过程,如遇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案件,应立即向所在庭室负责人提交初步的风险评估意见。庭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形成最终的风险评估意见上报院审管办,由审管办负责与检察机关沟通衔接相关案件的监督工作。三是严格监督过程。检察机关指派的监督人员可参加或列席法院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庭审、案件讨论等过程,并对不规范的司法行为提出口头或书面的意见建议。(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