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根据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工作任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初步成果。
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并建立基层法院路教办联络员制度,加强对莲都等9家基层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和沟通协调。同时,根据法院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工作有特色。二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南平红荔》等法制教育片、参观刘英烈士纪念馆、宣传弘扬朱刚、何建海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制作发放《全省法院警示案例汇编》、建立家庭助廉责任书制度等方式,提高干警对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精气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公正为民意识、司法廉洁意识。三是加强意见收集。根据路教工作总体安排,通过开展个别谈话、走访基层法院驻地相关部门、暗访法院机关等途径和方法,3月份先后开展对莲都和青田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组织开展二次以上基层走亲心连心活动,选派10名班子成员、22名中层干部到基层走亲心连心,充分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209条。四是加强活动实效。坚持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列出近期可整改的项目6项,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领导进行整改。针对干警上下班迟到早退、公车私用、庭审不规范等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巡查;选派17名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担任“五水共治”指导员,分别前往相关联系村及联系企业开展前期对接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初步建立抵制人情案关系案、诉前化解纠纷等7项新机制;3月中旬通过调整党组成员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AB岗制度,确保审判和机关的日常工作不受领导离岗而影响。同时,处理好工学矛盾,抽调精干力量落实“百案大回访”活动,并针对回访中反映出的14个问题制定整改意见,不断提高市中院案件质量。(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