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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市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中院代院长徐亚农做动员报告,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长李生荣一行到会指导。
徐亚农代院长对市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着力在统一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丽水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的有力保障。二是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任务,着力在联系法院实际、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求真务实,准确把握活动总要求;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结合实际,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三是切实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着力在求实效和见成果上下功夫。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依靠群众,开门搞教育;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统筹兼顾,切实处理好活动与工作之间关系。
李生荣组长认为市中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扎实认真,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好基础,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个方面意见:一是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牢牢把握“四句话”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二是扎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要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走在前列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开展活动。三是关于督导组的工作。紧紧依靠党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 (本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