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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扩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莲都法院多举措加强人民陪审工作。2013年,该院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8%,同比上升16.29个百分点,陪审员按时参审率达100%。今年1―2月份,该院一审普通陪审率达100%,同比上升6.25个百分点。
主要做法:一是精心选任,适时增补。根据审判实际、人员结构等情况,在注重突出选任对象的社会公众性、技能多样性和群众认可度的基础上,定期增补人民陪审员。目前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68人,接近一线法官人数。二是双重通知,化解矛盾。要求各业务庭在开庭前15天通知陪审员参加陪审,并在开庭前1天再次提醒,便于陪审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有效化解“工陪矛盾”。三是强化培训,因才施宜。根据陪审员的任职年限、知识水平等情况,以“讲、观、学”三种方式,为陪审员“量身定制”特色培训课程,同时注重发挥陪审员个人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将陪审员分配至各业务庭,参与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四是严格考核,有序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明确规定无故拒绝参审3次以上,可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职务。同时以“一人一档”的标准,建立人民陪审员档案,详细记录陪审情况,作为年度奖惩依据。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