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网站地图
景宁境内多山谷,溪流落差大,水力资源丰富,早在2004年就被水利部命名为“中国农村水电之乡”。为提高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该院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保障治水行动有序推进。
一是找准法院职能定位。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好涉“五水共治”各类案件,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保障推动与依法维权并重。二是依法保障“五水共治”工作。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公正高效审理民事案件,妥善审理行政案件,同时提升执行工作效能效果,以司法手段保障“五水共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构建内外联动工作机制。规定对涉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九大工程案件可通过资深法官会审、执行会诊等方式,提高司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在打击涉破坏水资源环境类犯罪行为、民事案件公益诉讼等方面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同时加强司法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营造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围。 (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