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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龙泉法院以“三公法院”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审务公开,在浙江阳光司法指数报告审务公开板块的测评结果中取得了全省排名第五的好成绩。主要做法为:一是实行审务内容公示制度。将诉讼的基本程序、当事人的主要诉讼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立案审判业务区以醒目的方式提示当事人,努力在立案、审理、判决、执行各个环节全面做到公开透明,并将当庭宣判率、庭审录像率纳入业务目标考核范围,规定庭审录像率要达到百分之百。二是落实司法公开三大部署。制定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可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保持100%。规范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根据受众的不同,分别采取讲解式、体验式以及多主体联合的模式差别化开展活动。试行重大案件、重大部署新闻发布制度,在院内外各开展新闻发布会1次,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提高司法宣传实效。根据近五年案件类型态势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青瓷古文化遗址保护、银行诉讼法律风险提示等定向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借助第三方平台,优化外网栏目设置,拓展法院微信实用功能。利用法制副校长、驻村指导员、帮扶工作组等平台,全面开展“法制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系列活动,切实把“司法公开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熊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