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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龙泉法院一涉执信访人从法院和信访部门分别领取了10000元执行款、10238元的信访救助资金,解决就业等其他各项帮扶措施也于此前落实到位。
信访人管王弟(1986年9月出生,龙泉小梅镇大窑村人),因其父亲
2012年9月,朱从玖副省长在龙泉接访期间,同意从省信访救助资金中解决未执行到位的20238元赔偿金,并要求法院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做好对信访人的帮扶工作。根据这一接访意见,该院积极与省信访局对接,并会同有关部门从多方面对信访人予以帮助:一是动员被执行人亲属补交了10000元执行款;二是为信访人母亲在龙泉市区落实一处早餐摊点;三是由小梅镇政府及大窑村两委每年对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四是落实一名领导干部对其结对帮扶。 (熊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