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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落实民本司法、和谐司法,今年以来,景宁法院在用足用好政法司法救助基金的基础上,经多方协调,会同县民宗局、民政局、慈善总会、关工委、残联、司法局等六部门分别联合发文,构建覆盖全县的“执行大救助”体系,救助各类执行案件中基本生活出现特别困难的当事人。
主要做法:一是搭建工作平台。建立以法院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执行救助衔接配合机制,由各单位出资设立涉诉涉执特殊困难群众专项执行救助基金,该院执行局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衔接执行救助相关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台账规范申请审查和救助金发放。二是拓展基金渠道。该院与民宗局建立特困畲族当事人救助基金;与民政局、慈善总会建立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及重特大疾病医疗困难当事人救助基金;与关工委建立特困当事人未成年子女就学等救助基金;与残疾人联合会建立特困残疾当事人救助基金。截至目前,凡是法院审核申报的每一笔救助基金均得到落实,1-7月累计发放救助基金15.1万元。三是完善事后帮扶。该院依托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与社保机构协调沟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获得救助金的同时,有条件地纳入当地社保体系,为困难当事人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