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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工作机制,促进该项工作日趋常态化,着力提升执行公信力,该院近日出台了《关于规范程序终结案件回查及执行的规定》。一是建立回查台帐。设立“回头看”办公室,建立并定期更新程序终结案件总台帐及承办人具体负责案件清单。二是实行定期回查。针对“执行管理系统”中以程序终结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及达成和解协议后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要求具体承办人员每3个月进行一次逐案回查。三是实行定期通报。案件承办人每3个月将回查情况以表格形式报送“回头看”办公室。对未按照该规定开展工作的案件承办人予以扣减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相应分数处罚。
今年6、7两月,该院通过开展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活动对485件往年程序终结案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申请标的额及履行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复核及补录,并通过“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585人次,恢复执行30件,执行到位标的达5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