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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法院以开展“执行监督年”活动为契机,细化工作重点,进一步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大力推进阳光执行,以公正促廉洁提公信。主要做法:一是全面推进执行公开。以执行告知制度、执行听证制度为主抓手,通过公开执行案件启动程序、财产调查和执行款物分配、交接情况等,全力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将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下。二是着力提升执行效率。依托执行会诊制度,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展开讨论,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优化执行资源调配,强化执行力。三是努力实现监管多元。完善与同级检察院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检察机关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复杂、疑难执行案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对典型案例追踪报道、先进事迹宣传、反面典型曝光等方式,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