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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途径,增强法院执行力度,景宁法院四措并举加强执行力,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截至2013年3月,该院实际执行率、同期执结率、平均执行天数等9项执行质效指标均位列全市第一,呈现良好势头。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实现执行工作警务化。现有5名法警常驻执行局参加执行工作,3名法警机动参与协助执行工作,法警编队派驻执行局人数占执行局总人数的55.6%。二是强化编队管理,优化职权配置。成立法警大队执行中队派驻执行局专司执行实施工作,形成自上而下的双重领导,编队管理,在执行过程中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由内部形成执行合力,实现整体联动。三是强化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保障事件处置科学化。成立应急分队,制定应急预案机制,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方法、警力部署、组织分工等,针对特殊案件如拖欠农民工工资、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切实掌握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主动权。四是强化联动机制,建立协调执行新模式。实行一名非法警编制执行员配一名法警以及一名法警编制执行员配一名书记员的人员组合模式推进执行办案,确保每次执行案件均有法警参与,提高执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