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公开 公正 公信”法院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建立完善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阳光司法考核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解决矛盾联动机制、便民为民服务机制、廉洁司法教育机制为载体,着力打造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司法公信“三大工程”,提升司法公信力。
5月14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建设活动视频动员会议,院长黄文斌作动员讲话,提出三点意见:一、要突出重点。一是要做到公平公正,由公取信。着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严格依法办理案件中坚持公平公正。二是要做到公开透明,由明取信。全面推进“阳光司法”,采取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公众开放日等多种举措力促司法透明。三是要做到增强能力,由能取信。加强技能培训,通过优秀法官授课、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方式,切实提高法官办铁案、办精品案、办“和谐案”的能力。二、要统筹兼顾。要与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三、要务求实效。检验“三公”法院创建的成效,既要以审判任务的全面完成衡量,又要以法院形象的明显提升评价。
视频动员会议由市中院副院长吴敬诗主持,政治部主任杜干金解读活动方案。会上,副院长周庆还传达了孟建柱、周强等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本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