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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取涉诉资产交易价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践行阳光司法,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进司法网络拍卖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司法网拍共成交16次,拍品成交总额达360.76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4.79万元,其中青田法院成功拍卖价值215万元的房屋一套,为当事人节省佣金高达7.45万元。主要做法: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市中院成立网络拍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执行局长任副组长,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除莲都、青田等试点法院外的7家基层法院分别组成专项工作组,配合市中院完成保留价确定、文书制作及拍品宣传等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开通“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专用平台”,保留2家试点法院拍卖平台,其余7家基层法院统一绑定在市中院注册账户上对外网拍。设立专项工作台账,按照动产、不动产两个类别对每笔拍卖的保留价、溢价、竞拍人数、围观人数等登记备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参考。明确组员责任分工,设立面向基层法院的对口联系人和面向媒体的专门联系人,确保网拍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严格审查标准。市中院细化网络拍卖的审查标准,以产权清晰为原则,以无优先权设定为必要条件,机动车、机器设备及已腾空的房屋等原则上可以上网拍卖;珠宝、工艺品、字画等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禁止网拍。 (本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