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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浙闽边界地区的社会矛盾纠纷,
仪式上,庆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有南与福建省松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洪共同签署《司法互助协议书》等文本。主要内容:一是成立司法互助对接机构。两地法院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互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年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形成边界交流协作互访机制。三是加强信息交流。双方及时通报涉边界地区及村民的各类民事、刑事、林业审判类案件的信息。四是开展诉讼案件司法互助活动。互相协助法律文书送达、采取保全措施、开展调查取证、案件调解、案件执行。五是强化边界民间纠纷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加强联合防范、联合调处、联合宣传等边际协作,对未进入审判执行程序,但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案件的边界纠纷,以纠纷发生地法院并协调有关部门为主,对方法院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公正妥善处置边界纠纷。 (叶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