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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偏远地区村民法律意识,遂昌法院依托村级广播站,搭建覆盖全县203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的370多个村级广播网络向群众播放法律知识。主要做法:一是机构设置专业化。该院在阳光司法领导小组内部专门设立由副院长担任主任,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办公室,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二是宣讲内容本土化。为使村民听得懂、愿意听,该院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做好法制宣讲。一方面,在该院的建议下,广播站采用遂昌本土方言讲解;另一方面,该院注重挖掘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比如在农村民间借贷纠纷高发村落,该院侧重选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诈骗等相关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确保宣讲效果。同时,该院还注重对立案程序和起诉条件等基础诉讼知识的介绍,让村民深入了解诉讼流程。三是机制建设常态化。该院法律知识专栏在每周五午间和傍晚的农闲时段广播两次,播出内容由各业务庭室轮流准备,报经院办公室审核后发送至广播电视台。当值庭室对该周播放情况实时收听并反馈至办公室,确保宣传效果。 (张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