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庆元县法院出台司法保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十条举措,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通过“六个一”,即“一课堂、一标语、一通道、一机制、一调研、一传播”,凸显生态文明建设内涵。“一课堂”,以法官课堂为载体,安排一期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专题讲座;以所在庭室为单位,组织干警学习、讨论《庆元县人民法院积极提供司法保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十条举措》,更新司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法院审判工作。“一标语”,充分利用该院二楼大厅、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倡议书等形式,滚动播放、发送生态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全院干警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崇尚绿色,践行低碳。“一通道”,以百山祖4A景区为重点,建立景区纠纷解决“绿色通道”,确定专人负责,实行现场立案、现场调解、现场审理,有效推进“寻梦菇乡、养生庆元”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一机制”,密切与职能部门的横向沟通联络,建立群体性生态资源纠纷预警排查机制,诉前及时通报情况,协助开展行政调解,诉中加强案情沟通,处理方案尽可能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诉后强化案件释明工作,必要时提出司法建议。“一调研”,结合实际,对审判工作中涉及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优化、菇乡生态文化弘扬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向职能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一传播”,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通过组织 “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旁听庭审、以案说法等方式,通报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典型案例,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广大民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