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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法院推行涉金融民商事纠纷送达地址确认前置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05
针对涉金融民商事纠纷送达难问题突出、公告送达率居高不下、审限长及质效差的现状,缙云法院推行涉金融民商事纠纷送达地址确认前置制度,以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发挥送达制度积极作用。制度的主要内容:将诉讼阶段中由当事人自行提供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相关工作前置到贷款办理阶段,由相关金融机构在与借款当事人办理金融借贷手续的同时,即与当事人签订《送达地址确认协议》,明确可能涉案当事人的送达方式,告知涉诉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送达地址确认协议》中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即为本院送达的依据。若无人签收,则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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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拒收,送达人可采取拍照或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担保人手机,告知该文书视为已送达。该院已完成与信用社的对接,并正式实施。目前,该院正全力推进与银行的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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