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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至5月,丽水中院组成两个执行工作专项司法巡查组,展开了对全市九县(市区)法院2010-2011年度执行工作的专项司法巡查活动。
本次巡查采用事先设计的“质量三档分类法”(分“工作程序到位,报结合法规范”、“工作程序有缺陷,报结存在瑕疵”和“工作程序明显违法,报结有严重问题”三档次)汇总分析了2010年至2011年全市法院案件执行结案概况,尤其是程序终结案件质量方面情况。活动随机抽查的程序终结和涉执信访案合计2531件,占两年程序终结案的42.41%。从办案质量分析,可定“工作程序到位,报结合法规范”档次的案2222件,占抽查案总数的87.79%;拟定“工作程序有缺陷,报结存在瑕疵”档次的案269件,占抽查案总数的10.62%;未发现有“工作程序明显违法,报结有严重问题”的案件。巡查组还就巡查了解掌握的具体情况分别针对九个基层法院撰写专题报告。
通过此次巡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程序方面包括制作谈话笔录简单格式化、终结裁定书制作不规范、忽视工作细节造成错误等;实体方面包括没有穷尽相关调查措施及少部分案件报程序终结值得商榷等问题。巡查组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依法办案意识;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行工作能力;三是深化对执行程序终结的再认识;四是树立忧患意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五是借鉴案例教训,有针对性整改。目前,各法院正对照巡查结果,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丽水中院党组听取工作总结汇报后认为:本次活动组织周密,认真务实,工作卓有成效;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有助于构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促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吴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