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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不高、当事人利用调解拖延时间、规避执行的现象,市中院民一庭贯彻审执兼顾理念,以案结事了为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提升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一是通过小标的案件当庭履行、在调解协议中加入督促履行条款、调解书送达后与履行方沟通等方式促进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率;二是加强民事调解案件履行情况的跟踪管理,提高自动履行率。建立调解案件登记簿及调解案件履行情况跟踪表,由承办人与专人在结案后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案件履行情况。三是根据案件情况,提醒债权人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避免出现债务人利用审判或调解时间差转移财产的现象,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今年以来,该庭以调解方式结案42件,其中到履行期限的36件,自动履行的有32件,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8.9%,高于全省法院1-5月份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平均值近20个百分点。 (吕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