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省高院审管处姚海涛副处长(主持工作)、卢亚新科长一行到丽水中院和松阳法院调研指导审判管理工作建设情况。在丽水中院座谈会和松阳法院管理系统演示会上,姚海涛副处长提出,审管部门要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善于创新,并对两级法院的机构设立、制度建设、评估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调研行程结束后,省高院审管处卢亚新科长在省高院内网“法官论坛”发文《温州、丽水、松阳之行感受》,对丽水中院及松阳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 (本院审管处)
附:《温州、丽水、松阳之行感受》――省高院审管处卢亚新(节选):
这次跟随姚处长到温州、丽水、松阳调研学习,感觉不虚此行。
一、……
二、
从这二天的调研学习,我觉得两个中院在审判管理工作的经验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共同点:中院领导非常重视审判管理,配备工作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同志到审判管理工作岗位,两个中院的审判管理人员都积极性高,工作主动性强,会动脑筋……
姚海涛副处长指出:温州、丽水两地的审判管理部门立足实际不务虚,积极作为,善于创新,在推进机构设立、建立完善制度、加强评估管理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望其他法院学习温州、宁波、丽水等地法院的先进经验,迎头赶上,奋发有为,多做打基础、创局面的工作,站好第一班岗,无愧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