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网站地图
近日,省高院俞新尧副院长在省高院立案一庭陈裕琨副庭长 、遂昌法院叶晓生院长的陪同下,深入遂昌县新路湾镇夹路畈村,耐心接访当事人,化解了一起近二十年的涉军信访案件。
信访人黄百炎于1993年承包了该县云峰镇陈岙村第二生产队一片山林经营管理,生产队收到承包款6.66万元后即分给农户,因该合同无采伐计划发生纠纷,经市、县两级法院审理确认合同无效,判决由生产队归还承包款并赔偿损失。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所在村集体经济为“空壳村”,生产队又无其他经济来源,法院依法将生产队所有的一片山地林木经营权进行拍卖,2次均无人报名而流拍,林权无法变现,信访人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要求执行,其亲属为现役军人,系涉军案件,当地人武部领导也非常关注,多次过问此案;生产队也组织几十位村民到县里上访,双方对立情绪激烈,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结合这次领导干部“进村入企”活动,遂昌法院通过中院向省高院汇报后,俞新尧副院长主动包案。
(遂昌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