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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注重深化活动实效。增强走访内容多样性,走访活动涉及个案审理、执行、阳光司法、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强化走访形式灵活性,采取上门走访、与村两委联席座谈、到企业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法律需求,全面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服务基层、服务中小微企业。
二是注重促进纠纷解决。通过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通过走访村镇、企业,积极开展食用菌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婚姻状况、该县涉外婚姻状况、涉众民间借贷等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注重回应群众关切。将活动与巡回办案、预约开庭、便民法庭、调研走访结合起来,及时高效维护群众、企业合法权益;将活动与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结合起来,帮助联系村解决困难,资助重症患者、贫困学生、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将活动与法制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继续推进“司法六进”活动,开展法律宣传。
四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活动,加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通过活动深化领导接访和案件风险评估预防工作,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做好矛盾易激化、涉众等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通过活动征集村、企业对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等方面意见建议,有效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改进。 (叶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