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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遂昌法院出台《定向邀请旁听案件庭审规定》,从五个方面进行规范:1、规范旁听案件。将重大影响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涉及企业重大经济纠纷的案件及其他具有较强法制教育意义的案件,确定为邀请旁听案件。巡回审理的案件,必须邀请乡镇干部及当地群众旁听。2、拓宽邀请范围。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明确规定依案件性质可以邀请特邀监督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按照不同案件类型,分别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企业负责人、农民工代表、村居委干部等参加。3、明确工作任务。规定各业务庭每年邀请旁听案件必须达两件以上,进行季度通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4、严格审批程序。凡需邀请旁听案件,承办庭需提前10天填写《旁听案件审批表》,将案件基本情况、开庭时间、地点、邀请旁听理由、邀请对象填写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并事先通知法警队做好值庭工作。5、及时反馈意见。庭审前,向受邀旁听人员发送《旁听意见反馈表》。庭审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并收回反馈表,办公室对反馈意见及时归纳、整理,有问题的责令相关人员改正,以提高法官庭审能力,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 (巫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