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斌院长对近年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在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上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就如何继续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强化大局意识,突出打击重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12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同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市“两会”也召开在即,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更加重大,全市法院要认真研究新形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严重刑事犯罪、毒品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为我市“绿色崛起、科学跨越”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要拓展刑事审判职能,加强调研指导,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市法院要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做好扩大刑案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工作,积极探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等,不断提高刑事审判水平,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三要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要积极探索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目标考核,规范业务管理,规范沟通协调等,不断激发刑事法官公正司法、依法审判的工作活力。四要切实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当前要着力组织好对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学习培训,主动适应刑诉法的新要求,真正做到融会贯通,为全面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做好思想准备、组织保障等工作。要着力培养刑事法官严谨求实、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健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不断提高刑事法官的职业素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会上,市中院副院长朱卫明对如何做好今年刑事审判工作作出部署,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建新对与刑事审判工作有关的质效考核和阳光司法等工作做了强调。各法院就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秀勤、陆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