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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莲都法院妥善调处了5件涉旧机场区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和非法占用土地非诉执行案件,为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03年10月,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以未经批准在旧机场占用土地建房为由分别对吴红佩、徐松朝、王章树根、陈圣坚、李宝荣等5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非法占地所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
随后,市国土局分别将没收的非法占地建房返租给吴红佩、徐松朝、王章树根等3人居住,并约定如遇国家或村镇规划建设等需要应无条件腾空租赁物。
据了解,因吴红佩等5户拒绝搬迁、分流,对旧机场区块的开发建设造成了较大影响。
莲都法院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的处置工作,一是向被执行人陈圣坚、李宝荣等2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限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二是积极与丽水市旧机场区块征迁指挥部、市国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同做好吴红佩等5户的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消除抵触情绪。三是主动上门走访,了解吴红佩等5户的生活现状,多方协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经多方努力,日前,吴红佩等5户已就自行拆除违章房、人员分流等事项签署了协议,案件得到妥善处置。 (周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