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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跨越发展步伐、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我市“十二五”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全市法院的光荣职责。日前,丽水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为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结合《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从8个方面提出27条措施,要求全市法院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权益等任务,充分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能动司法、阳光司法、和谐司法等方式,有效化解纷争,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等提供司法保障,努力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的实现。下一步,丽水中院将着力督促全市法院抓好各项具体司法保障措施的落实与深化,跟踪各项司法措施出台后的实施效果,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工作大局,为全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