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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4月,龙泉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72件,同比上升32.1%,其中受理群体性系列案件21批次321件,是去年同期的2.7倍,占到收案总量的25.2%。该院采取四项措施,有效应对收案攀升带来的压力,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一是建立审判执行质效研判预警机制。设置部门质效管理台帐,每月由院领导轮流组织部门法官分析各项指标数据,并对质效数据呈现下滑趋势的庭室,及时给予提醒或警告;二是紧扣办案流程节点,实施“大立案、小排期”改革。要求立案庭在案件立案当日移交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负责人自行分案,承办法官自行排期开庭,同时为每位承办法官配置一名审判辅助人员负责文书送达、信息录入、案卷装订等工作,以最大限度整合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三是成立专职送达组,努力解决送达难问题。抽调三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成立专职送达组,并配备专门车辆,统一负责全院直接送达工作,明确要求3日内完成,并对留置送达作出具体的要求,尽量减少适用公告送达,以避免拖累审限;四是强化诉前调解缓解办案压力。不断强化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并主持召开由公安、检察、司法、乡镇(街道)等部门参加的诉调对接工作座谈研讨会,进一步细化诉调对接工作流程。
上述措施实施以来,成效明显。1-4月,该院审判、执行各项主要质效数据保持了逐步提升的良好态势,结案数同比增长30.2%,案件平均审限天数减少16.7天,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同比上升51.2个百分点,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减少13.1天,位居全省第一位。 (任正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