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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高院下发的《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建立健全阳光司法机制,云和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阳光司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阳光司法工作方案》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等六项公开细则》,对照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6方面的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就具体操作规范在《细则》中予以体现。成立阳光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李栽标院长担任组长。二是加强硬件保障。加强数字法庭建设,就庭审录音录像、直播设备等的维护规范化管理,通过数字法庭维修表就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设备售后服务商沟通,明确职责,庭审负责人签字以完成设备维修交接;加强法院网站建设,就内外网更新和模块删减等内容专人负责,调动各庭室参与积极性,充实网站内容。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项目化管理各项公开措施的落实,明确落实时间,定期就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就薄弱环节及早抓、及早落实;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或邀请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参与检查,结果纳入年终部门业绩考核,强化奖惩机制,有效推进方案落实。
(蓝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