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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另案处理”案件变成不处理案件,确保不枉不纵打击犯罪,日前,景宁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工作机制。该机制由《另案处理信息库》和信息通报制度组成,形成公检法另案处理工作格局。
《另案处理信息库》以电子表格系统为基础,由四个相互关联的电子表格共同构成。表一为:《另案处理案件情况表》,内容包括另案处理案件的整体信息,如案由、嫌疑人、诉讼阶段、另案处理情况(在逃、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需异地处理、需移送管辖、不构成犯罪,拟作行政处罚等)、监督方式、监督结果等。表二为:《另案处理嫌疑人详细信息表》,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姓名及绰号、年龄、籍贯、住址甚至另案处理人员的相貌、身高、指纹等特征;涉案的犯罪事实、采取的强制措施、追逃情况、批捕和起诉情况等。表三为:《个案信息比对表》,内容主要为法院判决的个案中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结果,另案处理人员参照处置意见。表四为:《跟踪监督情况详表》,内容同包括提出监督时间、监督方式、监督情况,跟踪监督文书、内容、时间、反馈及监督效果等跟踪监督全过程的工作内容。
信息通报制度规定,三方对另案处理案件线索是否发生变化实行月报制,实时监督对另案处理人员的后续处理结果。公、检、法若发现有“另案处理”不当的,也可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以保证“另案处理”依法处理。 (冯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