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2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2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1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1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1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
四、名词解释..........................................................................................................................( 20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定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受理不服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审核裁定减刑、假释案件。
4.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
5.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7.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受上级机关委托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1.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12.领导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的工作。
13.领导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14.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15.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决算(含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500.26万元,支出总计8,500.2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429.58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审判业务大楼功能区域改造及办公办案设施更新购置等导致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78.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1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3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2.47万元,占81.48%;项目支出1,525.27万元,占18.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500.22万元,支出总计8,500.22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429.58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审判业务大楼功能区域改造及办公办案设施更新购置等导致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33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5%,主要原因是法院干警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2020年新进在职在编干警12人以及规定晋级晋档增资等追加的人员经费支出853.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62.52万元以及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5.12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0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7,203.03万元,占89.06%;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2.65万元,占7.33%;卫生健康(类)支出287.02万元,占3.5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81.20万元,支出决算为8,0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2%,主要原因是法院干警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2020年新进在职在编干警12人以及规定晋级晋档增资等追加的人员经费支出,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编制的《法院文化建设标准》奖励资金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79.53万元,支出决算为583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法院干警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2020年新进在职在编干警12人以及规定晋级晋档增资等追加的人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25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财政压减经费要求压减市区执行一体化资金17.5万元,另由丽水市莲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2020年12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因未完成验收无法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项目年初结转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项目年初结转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项目年初结转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用于司法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9.0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79万元,支出决算为4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7.02万元,支出决算为28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4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2%。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万元,增长31.58%。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财政安排融媒体多功能中心改造经费150万元,上年市财政安排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维修改造经费85万元,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经费2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50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09万元,支出决算为70.01万元,完成预算的83.26%,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公务出行及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5.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丽水中院未按照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也未发生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03万元,占60.04%,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26.74万元,下降38.88%,主要原因是2019年更新执法执行用车一辆,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且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98万元,占39.96%,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9.72万元,下降25.78%,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干警出国(境)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8.27万元,支出决算为42.03万元,完成预算的8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公务出行待。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8.27万元,支出42.03万元,完成预算的8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公务出行。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2020年度,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8万元,完成预算的78.11%。主要用于接待法院间的办案业务及工作联系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80团组,累计2,8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9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间的办案业务及工作联系等工作用餐支出,接待280团组,2,80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962.80万元,支出决算为96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比2019年度增加11.57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4.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0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37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融媒体中心装修改造及LED屏项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0年执行一体化项目”“2020年大调解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绩效整体情况较好,项目进度基本按计划开展,基本达到了项目预期绩效。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有5个,“良好”的为2个,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丽水法院在省高院党组的领导和省高院各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锚定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扎实开展“三个建设年” 活动和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67038件,办结69339件,分别同比下降15.53%和14.5%;“八升五降”指标 12项同比优化,优化数量全省第一,其中8项指标排名全省前三。
本年无下属部门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执行一体化项目及融媒体中心装修改造及LED屏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执行一体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19.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查控共立执行案件4524件,查控被执行人共7993人次;推进团队共接收案件1799件,其中移送终本911件,实结441件,共计1352件(终本+结案);终本团队接收案件2115件,出具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报告714份,共归档1949件;二是司法拍卖辅助团队共收网拍案件258件,挂拍254件,成交196件,尚未开拍34件,撤拍14件,成交金额4.8228亿元,溢价86.03%,节约佣金907.9426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司法辅助工作缺乏独立性。在与法院的长期合作中,公证的职能被渐渐弱化,司法辅助人员容易演变成为法院的“书记员”;二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缺乏保障。例如在硬件方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时基本上依附的是法院的系统,并没有专门的司法辅助工作的办证系统;三是人员流动性过大。目前推进团队离职四人,查控团队离职两人,新进人员在学习一段时间后又出现离职的现象。人员的频繁离职一方面导致工作积压,另一方面也影响整个团队的工作情绪。由于工作压力问题、身份问题及待遇问题,团队人员的稳定性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该项目经费保障不足,软硬件没有按照工作实际需要跟进,另一方面是缺乏行业工作指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行业引导,出台司法辅助工作规范指引。很多法院认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是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和应付上级法院考核需要,如不扭转相关认识,公证处的司法辅助人员最终成为另外一批司法雇员。下一步将加强与省高院沟通联系,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作用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及公证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规范开展司法辅助业务;二是增加高层次培训,强化司法辅助业务的重要性。目前司法辅助业务开展是在摸索中过河,并以法院执行员引导为主,公证元素植入执行过程还是较少,下一步将通过各种专业培训能进一步提升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法院对我们专业能力的认可;三是增加横向联系,积极推荐公证参与法院各项事务。下一步将在司法行政与法院在法治政府、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协作过程积极宣传公证职能作用,争取更多的政府购买服务。
融媒体中心装修改造及LED屏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7.27万元,执行数为276.97万元,完成预算的82.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融合了数字展厅(框架)和数字指挥调度中心多种功能,“数字展厅”是搭建全省性底层数据库,借助算法技术实现司法领域海量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综合集成各法院基础性视频、文字、图片等多媒体素材;二是研发智能识别分析系统,通过算法自动分析素材所具备的相关维度并添加标签,实现对数据的编码和操纵,语音识别不同主题展示需求,按照匹配度高低进行随机组合,分析后形成多维度的展示场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该项目在前期初步设计时,对改造区域的空调改造情况没有充分预估,计划使用原中央空调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空调体系无法满足需求,后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另行采购了空调设备(多联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阶段应该更加充分,邀请专家参与概算和初步设计,避免遗漏和浪费,保持项目整体性。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2020年执行一体化项目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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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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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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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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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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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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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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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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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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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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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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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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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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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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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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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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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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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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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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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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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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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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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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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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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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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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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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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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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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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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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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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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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及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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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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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协助开展线上查控、协助终本管理、协助终本后续管理、司法拍卖辅助、执行过程引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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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年初项目计划完成,达到预期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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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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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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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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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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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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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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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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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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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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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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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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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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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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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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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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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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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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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处处长
|
253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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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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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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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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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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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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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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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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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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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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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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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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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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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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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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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装修改造及LED屏项目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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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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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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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253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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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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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01号
|
邮编
|
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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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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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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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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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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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2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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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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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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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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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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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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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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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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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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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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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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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27
|
2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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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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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27
|
2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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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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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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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及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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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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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传统单兵作战的新闻宣传工作模式,实现新闻媒体的资源整合、平台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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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的“丽水法院大脑”,系统集成大型新闻发布厅、集约管控中心、指挥中心等多功能于一体,推进办案现代化、办公无纸化、管理自动化、监督考核数据化,构建精准服务大局的司法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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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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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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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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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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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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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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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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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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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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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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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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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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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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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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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713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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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军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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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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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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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588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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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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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视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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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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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875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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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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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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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丽水法院在省高院党组的领导和省高院各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锚定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扎实开展“三个建设年” 活动和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详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单独设立项级科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法院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指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法院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法院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司法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除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金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单位用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