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在丽水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蒋卫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丽水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繁重的办案任务,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的历史使命,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定厉行“丽水之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67038件、办结69339件(含旧存,下同),其中市中院受理2929件、办结3034件。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18件;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9%、服判息诉率92.4%,均名列全省第一,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一、全面厉行“丽水之干”,全力保障“两手硬、两战赢”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惩处涉疫犯罪,从严从快审结18件25人,青田法院审结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和松阳法院审结的一起涉防疫物品诈骗案分别入选最高院、省高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妥善办理涉疫纠纷,缙云法院助力企业及时恢复生产,帮助5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0万元,入选浙江法院“战疫情、保民生、促发展”十大案例。深化“三服务”活动,排摸企业涉疫法律风险,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活动,助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遂昌法院编发复工复产法治保障手册,获评浙江法院十大最佳保障“两手硬、两战赢”司法成果。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制定细化“执行合同”指引,缩短纠纷解决时间、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优化诉讼程序质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7天,比全省均值少20天,居全省第二。制定办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引,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审结破产案件48件。缙云法院在全市首次运用“预重整”机制审结破产重整案件,盘活企业资产1.25亿元,保障就业岗位700余个。鼓励创新创业、诚实守信,宽容失败,遂昌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个人债务重整,市中院出台《关于个人债务重整程序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累计对49名“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开展个人债务重整,化解执行案件170件,涉及标的额2651万元。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624件,涉案金额21.6亿元;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案件4758件,涉案金额14.3亿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2件,市中院在莲都、龙泉、遂昌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建立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发布十大善意文明执行案例,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方式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出台司法意见服务保障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推动丽温两地10家法院建立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瓯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全省首个水治理司法协同中心,构建生态司法新格局。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70件,其中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32件,4个案例分别被最高院、省高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市中院审结全省首个由环保组织提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松阳法院审结周某等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令支付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赔偿款126万元,发出全省首张野生动物行业从业禁止令。拓宽生态司法服务领域,市中院参与建立浙闽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同机制,青田法院联合相关部门设立世界农遗文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市中院、缙云法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三年来,审结一审黑恶案件95件51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37人,其中2020年审结44件219人。聚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金额1.4亿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7亿元,执行到位率98.8%,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聚力“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0件12人,净化政治生态。
二、忠诚履职尽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维护安全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72件4143人。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审结86件94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5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审结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88件390人、“黄赌毒”犯罪案件358件877人,市中院审结的吴某等14人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入选浙江法院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14件46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64件73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975名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宣告缓刑,对206名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对70名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力促早日回归社会。以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市中院审结全省首例缓刑罪犯重大立功减刑案,对见义勇为救起2名落水者的熊某依法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缩短缓刑考验期一年,促进全社会向上向善。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民事审判增进社会和谐。以调促和、以判止争,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7818件,一审民商事可调撤率82.9%。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审结涉物权、股权等财产权案件768件,增强企业经营者财富安全感;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8538件,促进市场要素快速流转。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人居品质提升,审结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纠纷等案件1763件。加强民生权益保护,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2389件。致力构建和谐家庭,加大反家暴力度,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3564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份。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稳妥审结涉军案件5件。
行政审判助推法治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23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329人次,市中院审结的一起行政处罚案获评“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二等奖。妥善解决行政相对人实际诉求,协调化解行政案件178件。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10份、发送司法建议19份,7家基层法院推动召开跨县域府院联席会议,凝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市中院发布《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助力提升行政机关履职法治化水平;专题调研市区城中村改造涉诉法律问题,制定出台两个解答意见,发布10个典型案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三、践行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青田法院承办最高院涉侨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座谈会,全市法院诉前纠纷化解率58.3%,居全省第一。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诉累,网上立案45367件、跨域立案169件。景宁、庆元等法院建成“共享法庭”,为城乡群众就近提供均质化、便捷化司法服务。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签发律师调查令315份。完善司法救助规范化建设,为确有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1.8万元,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
执行攻坚维护胜诉权益。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新收执行案件26498件,同比下降19.6%,执结案件27791件,执行到位金额28.5亿元。探索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着力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 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自动履行率43.8%,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云和法院创新建立执行预告书制度,并在全市法院推广,推动执源治理。加大对逃避执行的惩戒力度,执行案件违法制裁率12.7%,其中罚款1515万元,司法拘留195人,判处拒执罪55件61人。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959件4380万元、涉金融案件2492件5.4亿元,为750家企业追回执行款2.4亿元。
深度融入社会大治理格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诉源治理效应凸显,全市法院收案量同比下降15.5%,降幅居全省第一。硬核支撑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全市9家基层法院派驻人员63人,莲都、庆元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至矛调中心。推动全市矛调中心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平台,3494件金融纠纷调解在“一地”、化解在“诉前”,有效阻断金融风险外溢。景宁法院聚力打造“全面发展的现代少数民族基层法院”,以法治力量促进民族团结发展,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方式,缙云法院开发“云治”掌上解纷平台,遂昌法院推动建设“信用村”并获评“长三角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强化风险预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14份。依托“法治云课堂”“法暖童心”等载体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厚植法治基础。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努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持续深化“四类案件”监管。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办结各类案件28950件,占结案总数的41.8%。落实员额法官考核、惩戒机制,对12828件案件开展评查,运用谈话提醒、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方式问责24人。开展“控增量减存量优质量”专项行动,切实化解难案、“骨头”案和信访老案,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同比下降70%。深入开展打击扰乱诉讼秩序专项行动,司法拘留27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查处96件。开展司法雇员集中管理模式和薪酬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激发工作积极性。
深化全域统筹发展。认真贯彻市委对丽水法院的“专业化、品牌化、合成化、协同化、科学化”工作要求,召开丽水法院全域统筹发展大会,通过全域统筹、差异发展,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走在前列。市中院“推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系统集成落地见效”,青田法院“联动推进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护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松阳法院“全面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等三项改革经验分别入选最高院《司法改革动态》。探索全市法官员额动态管理,从其他基层法院划转3名法官员额、4名政法专项编制供莲都法院使用,得到最高院充分肯定。“市区一体、市域统筹”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入选2021年全省政法工作现代化创新引导项目。打造融媒体平台,形成全媒体传播格局,在最高院、省高院官微创造8个“10万+”推文。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在最高院2020年4月发布的评价报告中,市中院智慧法院建设综合指数排名居全国中院第六、全省中院第一。按照“整体智治”理念,深入推进诉讼信息采集中心、科技法庭、数字指挥中心、数字工作室、数字展厅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综合集成、迭代升级,以数字赋能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实现“全领域推进、全要素覆盖、全链条衔接”无纸化办案模式常态化,网上开庭2808件、网上调撤5486件。建立高效流转、全程留痕的司法政务办理机制,全面实现公文在线流转、审批在线操作、管理在线开展。龙泉法院被最高院、省高院确定为“司法链”应用双试点法院,景宁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集约化、智能化”改革唯一试点法院。
五、从严治党治院,锻造公正廉洁“丽法”铁军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统筹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建设年”等活动。认真接受市委巡察,深入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司法规范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市中院迭代开发“智慧党建”平台,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创新案例”一等奖;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被评为首批全省政法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在全市法院推开特色党建品牌“我的初心、我的成长”宣讲活动,累计宣讲人数493名,为队伍建设注入强大精神力量。建立覆盖全员的“核心战斗力指数”新型业绩考评体系,量化干警业绩考评,营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全市法院队伍核心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涌现市级以上先进集体42个、先进个人86名,其中全国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5名。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大力选拔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年轻干部,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选优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交流调整26人。扎实开展民法典全员培训,依托“丽法讲坛”,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开展员额法官轮流分享学习心得,迅速兴起学习贯彻民法典热潮,累计培训31批次,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全面实施“全科法官”轮岗进修制度,培养复合型 “全科”人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与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强化理论指导实践,调研文章和案例获省级以上奖项85个,其中国家级奖项39个。持续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承办最高院在丽水召开的法院文化建设座谈会并作专题经验介绍。
全面打造清廉法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履职,严肃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件10人。强化问题整改,创新建立突出问题的“发现、交办、反馈”闭环机制。开展“微学习”,实现党风廉政建设新规及时学、随时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布“短通报”,第一时间线上通报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设“小喇叭”,定期推送各地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做法,促进整体监管水平提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与干警家属建立“助廉保安互联共创”机制。
六、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民商事审判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推进新时代民商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积极参加代表联络站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重要会议、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838人次。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聘请代表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帮助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提高。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邀请两级检察长列席63人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115件,审结抗诉案件33件,依法改判发回21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上网裁判文书56379份,直播庭审16109场。召开新闻发布会31次,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60次,讲好法治故事。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694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9.2%,居全省第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全市人民共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二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办案周期较长。三是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新的审判权运行及监督管理机制需要不断健全。四是司法权威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妨碍公正司法、扰乱诉讼秩序等行为的打击需要持续发力。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启动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队伍教育整顿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争当建设“法院之窗”领跑者,为加快跨越式发展、确保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好步贡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担当。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奋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提高全市法院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奋力保障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坚决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构建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助推丽水创建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服务“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努力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预防和化解各种风险,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丽水建设。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健全完善府院联席机制,借助司法大数据积极建言献策,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丽水建设。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健全生态司法一体化保护机制,服务保障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奋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一站式”“多元化解”“集约化”等关键目标,按照“全域统筹、差异发展”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持续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坚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综合效能。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坚决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四是坚持创新制胜,奋力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牢固树立“没有实现加快发展也是一种风险,没有追求实现加快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决心和胆略更是极端危险”的理念,加快推进服务大局能力现代化、诉讼服务现代化、审判机制和审判管理现代化、司法科技保障现代化以及人的现代化,实现全市法院“专业化、品牌化、合成化、协同化、科学化”水平整体跃迁。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领跑全国的先发优势,坚持“从实用出发、为效能服务”原则,加强智能化应用的系统集成,构建顺应时代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司法工作体系,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五是坚持从严要求,奋力锻造新时代司法铁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先进典型培育机制。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打造一支政治品格忠实、司法业务精良的高素质法院队伍,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新定位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为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