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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类处理职责清单
一、投诉类
投诉是指当事人对正在审理或执行中的案件的处理行为、程序不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处理等。
二、申诉、再审类
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
1.不服民事判决
法定途径:申诉复查、审判监督程序
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2.不服刑事判决
法定途径:申诉复查、审判监督程序
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
3.不服行政(赔偿)判决
法定途径:申诉复查、审判监督程序
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4.反映执行问题
法定途径: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监督
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
三、举报类
投诉举报,是指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的诉求。如反映法院干警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相关事宜。
法定途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